本月的反洗钱专题来了,这期的主题是
支付机构如何配合进行大额交易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6月2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汇付天下开展了“支付机构如何配合进行大额交易上报”为主题的反洗钱的宣传活动。
《人民的名义》火了!在金钱面前,很多官员都落马了!那么,国家在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中,又有什么规定呢?
1大额交易上报必要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也为人民银行依法开展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分析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发现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人民银行以此基础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相关部门一起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2大额交易上报法规要求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2018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3大额交易上报具体要求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元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元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元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4大额交易上报要点解读
监测强度与国际反洗钱趋于一致;
对大额交易上报机构的监管范围拓宽:
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第三方支付、汇兑机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等等,皆纳入了大额交易上报范围,都需要申报“大额交易”、“可疑交易”。
新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洗钱、恐怖融资及腐败、偷逃税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
5大额交易对民众生活的影响
企业和个人不涉及额外履行报告责任
1、企业和个人开展相应的资金收付、转账等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是由支付机构、银行等金融、非金融机构来执行的。
2、企业和个人无需额外履行报告手续,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几乎感受不到新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3、新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不影响企业和个人正常业务办理,不改变境内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不涉及个人外汇业务政策调整。
各类机构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不会对企业开展经营、投资活动和个人留学、海外购物、旅游等活动产生影响。
6支付机构如何配合进行大额交易上报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将相关制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总部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三)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检测系统,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四)按照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映交易分析和内部处理情况的工作记录等资料自生成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